香港公司股東和董事
香港公司股東:公司股東是公司的投資者并享有公司股息的收益權。香港公司股東可以是機構股東和個人股東。機構股東指享有股東權的法人和其他組織。機構股東包括各類公司、各類全民和集體所有制企業、各類非營利法人和基金等機構和組織。個人股東是指一般的自然人股東。
香港公司董事:董事,又稱執行董事:是指由公司股東會選舉產生的具有實際權力和權威的管理公司事務的人員,是公司內部治理的主要力量,對內管理公司事務,對外代表公司進行經濟活動。占據董事職位的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但法人充當公司董事時,應指定一名有行為能力的自然人為代理人。2014年3月3日生效的香港《公司條例》香港公司法例地622章要求,每間香港公司必須最少有一名董事為自然人。
更新時間:2018/7/18 11:0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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